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4-03-28来源: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作者:浏览:57设置

合肥大学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原则,严格组织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深化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 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研究生办公室秘书和专业负责人任组员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复试工作纪检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

三、严格管理

()复试要求

1.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报考本单位各专业上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不掺入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2. 依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依据实际招生指标的150%。报考我院一志愿达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征集志愿计划人数扣除已录取的一志愿计划人数。

()调剂要求

1.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须符合国家调剂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调剂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专业先后次序如下:

第一批: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材料与化工(0856);

第二批:化学(理学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冶金工程(0806)、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生物工程(0836)、生物与医药(0860)、资源与环境(0857);

第三批: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0807)、矿业工程(08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能源动力(0858)、机械工程(0802)、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

第四批:其他符合调剂条件的相近专业(08工学)。

(3)对同一批次、同一专业招生方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进入复试名单。

2.具体政策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理学(07)专业的未考数学的考生加试数学。

(6)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复试资格

1.一志愿考生

初试单科成绩和总成绩达到国家划定A类线基本要求可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

根据前述调剂工作原则与政策,综合考量生源质量与结构,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择优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复试细则

1.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形式进行

做好专家复试场所选定、复试工作人员选拔、视频设备调试等工作,确保复试相关工作平稳顺利进行;通过建立QQ群和办公电话提供考生咨询服务;设立接待室对参加线下复试考生做具体引导、指导与服务。

2.复试资格审查

严把复试入口关。考前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加强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考生的身份审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复试政审表

《合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附件3),由考生学校或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相关证件及资料

 ①普通考生,要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验本人学生证)、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同时收取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②同等学力考生,要提交准考证、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同时须提交由进修学校提供的已修完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3)复试诚信承诺书

考生须签订《合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

每位复试考生需填写《合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登记表》(附件5),以供复试评分所用。

5)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

考生须填写《合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个人学业情况表》(附件7),以供复试综合考察使用。

以上材料均按上述统一顺序PDF格式扫描在一个文件内,以“考生号+姓名+专业及方向”命名发至二级学院指定邮箱hfuuchxy@163.com,由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

复试现场重审上述材料的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条件情形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3.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内容由三部分组成: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

1)专业知识(满分 50 分) 重点考核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满分 30 分) 重点考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治学态度、表达能力、专业素养、知识结构、培养潜质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内容。

3)外语水平(满分 20 分) 包括专业英语翻译、口语表达和听力。

通过查验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综合评分。

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过程考中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

面试结束后,复试导师组成员当场独立评分。

4.复试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遵照合肥大学体检要求执行。

5.复试时间

43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提前在我院官方网页上发布公告(/hgx/)。

6.同等学力加试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合格(60分)方可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基本流程

1.遴选复试导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复试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做好应急预案。

2.复试前,提前公布考生复试时间,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提前对复试导师和现场人员进行签到并记录,组织工作人员有序进入复试地点。

3.在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前,要进行人脸识别或人证识别操作,完成身份核验后,进入面试侯考场。

4.复试秘书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做好现场记录和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5.专家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6.复试导师现场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四、录取工作

()复试成绩总分 100分。

各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且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成绩排序。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合格线60分)不予录取。

()由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方网页上进行公示(/hgx/),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同时进行公示。

五、纪律要求

(一)严格人员选聘和培训

制定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管理办法,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复试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应职责,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二)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试题、同等学力者加试试题、在使用前属于国家机密级。命题人、复试小组成员需签订《合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导师保密责任书》;参与复试工作人员须签写《合肥大学2024年硕士生复试工作人员保密责任书》。如发生泄密事件,责任人将负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回避制度,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加学院当年的研究生复试,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工作。

(三)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复试过程学校将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严格落实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做好对所有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要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六、监督复议

()信息公开与监督管理

复试录取专用电话:0551-62158389

复试咨询QQ群:628488804邮箱:375362105@qq.com

学院复试工作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及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均在校、研究生处和二级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

复试录取期间,学院设考生接待与举报电话。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接收考生反映复试问题电话:0551-62158389;纪检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0551-6215843562158025

()考生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复议申请通过邮件发送至 yzgz@hfuu.edu.cn,复议结果在 7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附件-复试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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